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5日电(徐文勇 陈雪敏) 近日,龙岩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曹溪中队执法员在龙岩收费站广场开展日常执勤工作,发现在龙岩收费站出口20号车道处,一根警示柱被压断,现场无事故车辆。执法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查到肇事车辆,沟通路产赔补偿事宜。

执法员和当事人联系,告知其在15时驾驶货车出高速时,在20号车道处压断了警示柱。当事人表示在龙岩市区送完货物后回来处理,执法员留下联系方式和处理位置,提醒驾驶员路上注意安全,等待返程后前来受理大厅处理。下午17时,当事人来到曹溪中队驻地龙岩收费站受理大厅,现场看了监控视频并到20号车道处进行现场确认,表示确实是自己所驾驶的货车导致路产损坏。执法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赔(补)偿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开具交通赔(补)偿通知书。
龙岩高速执法提醒:从高速收费站进出高速公路时,要降低车速,缓慢通行,提早留意停车位周边是否有障碍物,在通行过程中除了看车内的倒车镜,还要看好左右两边的倒车镜,以免车辆两侧碰到其他车辆或者异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