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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4日电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领会宪法关于文化和生态文明有关规定精神,有效发挥晋安法院“非遗传承生态司法宣教基地”在法治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12月1日,在宪法宣传周首日,晋安法院行政生态庭党支部联合福建省国家安全厅人事处党支部前往位于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的宣教基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抵达“非遗传承生态司法宣教基地”后,双方召开座谈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生态保护和非遗传承相关法律规定,就如何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保护力度,为晋安区文化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会后,双方共同参观了新思想学习教育实践基地“国之瑰宝”展厅及寿山石馆主展馆,欣赏寿山石雕精湛技艺,领略“国之瑰宝”魅力,坚定保护生态、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决心和责任心。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法治文化是国家法制建设的根基所在,唯有不断发展先进法治文化,弘扬宪法精神,方能足音铿锵,不断前行。晋安法院积极依托“非遗传承生态司法宣教基地”建设“审判引领+自然保护+文化保护”生态司法品牌,继续推动我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让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之路行稳致远,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让宪法精神浸润于全体人民心中,为新时代伟大复兴之路凝聚磅礴法治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