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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曝光一批燃气灶具质量违法典型案例

  近年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盯气瓶充装、检验,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民生领域违法案件查办。通过严查严打,切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该局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通过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具体案例如下:

  无CCC认证标志的燃气灶具摆上柜台

  2022年9月6日,在顺昌县某家用电器店,执法人员发现柜台上摆放的两台家用燃气灶具均无CCC认证标志,一台为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具,另一台为WONDERFLOWER家用燃气灶具。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店二楼仓库发现一台包装完好的樱花牌家用燃气灶具,无CCC认证标志。

  经查,这3台家用燃气灶具是商家在当年2月从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购进,每台进货价为300元。樱花牌燃气灶具有标示QS标志,无CCC认证标志,合格证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WONDERFLOWER家用燃气灶具既没有QS标志,也没有CCC认证标志,且未标注生产日期。商家无法提供这3台燃气灶具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进货发票。

  该商家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违法产品,没收3台无CCC认证的燃气灶具,并处罚款4598元。

  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

  今年1月17日,建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和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结果显示,建阳区某厨具商行销售的JYT-0.6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

  经查,2022年2月15日,商家从外地以每个18元的价格购进了JYT-0.6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4个,并于当年12月10日以每个25元的价格售出了3个。

  该商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违法产品,没收未售出的JYT-0.6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元。

  煤气、天然气专用管无外包装标签标识

  今年7月3日,松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五金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店内待售的煤气、天然气专用管无外包装标签标识,管身只标示了“煤气、天然气专用管”“全新升级内层配方”等信息。

  经查,2022年,商家通过微信从供货商处购进煤气、天然气专用管50米共160元,并以每米4元的价格售出17米。

  根据GB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产品上连续长度每隔300mm或单根软管标示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或缩名、产品标准号、制造时间、使用日期等信息。

  该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松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违法产品,没收未售出的煤气、天然气专用管与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元。

  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

  8月15日,光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电子秤店开展燃气灶具监督检查时发现,货架上摆放的3台燃气灶具中,有一台灶具铭牌标示内容不全,两台灶具没有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经查,今年6月,商家通过微信从供货商处购进4台商标为“火师傅”燃气灶具共355元,未建立进货销货台账。这批燃气灶具中,产品型号为JZY-B、JZY68A的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型号为JZY-TD18燃气灶具铭牌未标注制造年月或出厂编号、商标等内容,均不符合燃气灶具国家标准GB16410-2020的规定。截至案发,已售出型号ZY-TD18燃气灶具一台。

  该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光泽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违法产品,没收未售出的涉案燃气灶具3台、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