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0日电(庄金虎) 今年来,晋江市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从制度中找不足,在制度里挖潜力,以制度来促发展,推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实质化运作,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修改《中共晋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结合县域法治工作重心,将立法协调小组变更为立法和依法决策协调小组,增加工作任务,更加契合晋江法治工作要求。增设各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小组组长所在单位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运行。增设各协调小组联络员,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出台各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治市各项任务在本领域的执行落实。将干部法治轮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机制,推动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加强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建设。调整充实依法治市办成员,增加市委办、政府办分管领导及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更好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单独设立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确保有专门科室、专职人员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依法治市办高效规范运转,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将建立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目前,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建设工作已全覆盖。督促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镇(街道)法治建设职能纳入司法所季度综合工作考评,推动司法所主动履职、认真履职,确保镇(街道)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考评中法治建设的考核方式和权重,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考核,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建立专项督察和综合督察相结合的法治督察制度,以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工作为督察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季度专项法治督察和年底综合督察为抓手,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加大法治建设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督促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法治职责,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