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5小时!永泰首起适用“轻刑快办机制”案当庭宣判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2日电(黄海燕)9月20日下午,永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这是永泰法院首起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以下简称“轻刑快办机制”)审理的案件。该案仅用30小时即完成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工作,其中法院从受案到审结用时不到5小时,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永泰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分工配合、通力协作,将轻刑快办机制从危险驾驶单一罪名拓展至涉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多类型案件,建立完善功能聚合、流程完备的速裁办案机制,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集中快速流转办理,切实做到“快侦、快诉、快判”无缝衔接,有力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刑快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