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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检察:小案精细办 释法促和解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5日电(冯灵卉 谢莲)近日,在泰宁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刑事和解。

  据悉,2022年2月的一天,七旬老人苏某与六旬老人肖某在泰宁县上青乡一村民家中时因为两元钱发生纠纷,从一开始的言语冲突,到互相推搡,最终演变为拳脚相加,苏某将肖某打伤。经鉴定,肖某构成轻伤一级。

  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花甲,且居住在乡村,进城不方便。承办案件检察官前往案发地展开调查调解,分别到被害人肖某和犯罪嫌疑人苏某家中,核实打架的起因、经过以及赔偿情况。在村委会干部配合下,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心谈心、释法说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苏某自愿赔偿肖某经济损失,最终达成了刑事和解。

  检察官提示,“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打架有成本,动手须三思!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应相互理解、互相体谅、和睦相处,面对这种民间纠纷切忌冲动,应当采取平和理性的方式处理,争吵只会让矛盾升级,拳头只会将矛盾加深,甚至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