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23日电(刘君玉)松溪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充分运用行政审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日前,松溪法院通过庭前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质性化解一起责令停止建设行政纠纷。
“法官,你们辛苦了,经过你们的协调,行政机关撤销了决定,我们决定撤诉。”
2020年9月建瓯市某建设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竞拍方式依法取得某项目所在地块的使用权,经审批通过后启动施工,2023年3月,建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向该建设公司发出关于某项目暂停施工的函,认定其项目部分区域位于国家级保护单位东岳庙的建设控制范围内,要求暂停施工。该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诉至松溪法院。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研究、谨慎论证案情,梳理摸清行政争议的症结所在,认为具有协调化解的可能,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背靠背”协调的方式,详细了解双方的顾虑和需求,找寻破题关键点,耐心释法明理,消除双方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并前往被告人所在地,积极对接行政机关,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建议行政机关修正自身行政行为。
以法兜底,情理先行。经过法官对双方的辩法析理,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决定,建设公司表示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愿意服从大局,并同意撤回起诉,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接下来,松溪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四端四网”体系建设,以府院联动、部门协同、公正高效、服务大局为原则创新构建行政争议分层化解平台,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不断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