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1日电(颜德志)为进一步落实“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5月9日,永春法院执行局干警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八十多岁的申请人潘某现场办理执行案款领款手续,送去执行案款9877元,并指导申请人办理了授权委托手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实实在在为群众减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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