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9日电(叶水清)他们是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陪审员。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闽侯法院通过主题宣讲、座谈交流、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主题宣讲,向陪审员“宣政策”。党组成员、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调人民陪审员要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提高保密意识,维护公正形象。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必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系统宣讲和深入阐释,为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夯实思想根基。督察室主任林玉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引导人民陪审员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座谈交流,与陪审员“话陪审”。邀请人民陪审员代表召开座谈交流会,会上,人民陪审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畅谈陪审心得,提出意见建议。李必慧主任充分肯定了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审判公开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度、推进案件调解、增强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寄语人民陪审员一如既往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履行好陪审员职责,积极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人民陪审员代表纷纷表示在今后履职过程中将自觉遵守人民陪审员行为规范,切实当好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和司法服务的“联络员”,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普法宣传,与基层群众“讲陪审”。组织干警前往闽江一号小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册,讲解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及权利、义务,让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基本内容以及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重要法治意义,激发他们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同感。
闽侯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围绕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切实增强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积极性,有效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切实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