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5日电(陈颖诺)自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以来,顺昌法院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攻坚克难,实现“长效常治”,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前奏:加大力度,“一盘棋” 统筹
强化组织引领,夯实责任担当。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平安建设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院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负责处理平安建设、普法宣传、创建考评等日常工作。分管副院长根据平安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各部门细化工作方案,聚焦中心重点,有序推进创建活动。
强化信访维稳,营造和谐氛围。制定信访维稳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重大案事件汇报制度,对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安全保障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在各部门设立安全员22人,开展实战演练、模拟处突活动6次。设立信访专员,专项处理信访事务,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接待群众来访72次,收到上级法院及纪委转办的信访件10件已回复10件,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感,切实做好平安顺昌维稳工作。
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内生动力。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各部门宣传任务,引导部门踊跃提供宣传素材,形成全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的浓厚氛围,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考核、同检查,考核结果与部门、个人年终评比挂钩。高扬干事“风向标”,进一步完善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参与宣传、志愿活动的人员按照标准记分,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高潮:严把尺度,“多层次”覆盖
筑牢扫黑除恶屏障。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恶案件6起30人,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至今,共审结自然资源领域的恶势力犯罪1件6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变成4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41件。全力聚焦“黑财清底”的目标任务,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近年来,共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355.19万元,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315.28万元。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新春暖企助发展”“千名干警进千企”等系列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家49场次,提供法律服务30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28条,加强法企良性互动。选派首批8名法律特派员挂钩服务顺昌工业园区、3个商会协会以及8家重点企业,成立“顺昌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诉调化解涉企纠纷946件,打通司法护企的“最后一公里”。大力探索“执破通车”,办结“执转破”案件3件。建立司法惠台联系点,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营造安商暖商的“软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深化生态协同机制。依法审结全国首例“以碳代偿”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野生动物保护“新规”案,发出《名木古树保护令》,首次引导被告人自愿通过以保护名木古树的方式替代性履行其修复生态的义务。3月8日,全国首创的“生态司法+碳汇”“碳执行”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肯定,并被国家级媒体广泛推广。11月3日,揭牌成立南平法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司法研究与保障中心顺昌分中心,与多个单位代表签署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同机制》。
余音:精选角度,“全方位”护航
搭建联系群众“桥”。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畅通线上渠道,网上立案(含跨域立案)263件、网上调解960件,接听12368诉服热线661人/单,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融入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并助推实体化运行,发出“诉前调确”6份,成功发出“诉前调书”680份,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诉源治理减量。率先成立“涉退役军人纠纷化解巡回办案点”“老兵调解室”,涉军案件优先“调立审执”。
织密村居服务“网”。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指导员”制度,指派36名干警开展对口村(居)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结合“机关联乡村”,院领导带队深入4个挂点乡镇,进村入户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平安“三率”知识测评,助力平安顺昌建设。开展“巡回法庭”“车载法庭”42场次,创新审判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平安建设水平,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铺开法治宣传“画”。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广泛争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先后成立“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法治宣传队、青年法官普法志愿服务队等特色明显的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拉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开展专题普法宣讲。利用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平安建设宣传片、疫情防控小视频等,切实提升平安“三率”知晓度,营造全方位宣传氛围。
下一步,顺昌法院将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巩固平安建设工作成果,为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