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7日电(何海婷)近日,马尾法院首次在“高新园区马尾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依托“法院+工会”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员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纠纷。
2016年7月1日,史某与马尾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2021年9月27日,公司以史望威在岗在职期间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经常迟到、早退且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且不服从公司管理,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为由决定解除与史某的劳动关系。史某遂申请劳动仲裁。2022年3月3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但史某对该裁决结果不满,诉至马尾法院。
鉴于史某在公司上班时间较长,且双方积怨已深,承办该案的李心法官决定依托工会力量尝试对该案进行调解。在“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李心法官和工会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分别从法理、情理角度跟双方进行沟通,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该起纠纷也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来,马尾法院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马尾实践模式,联合区总工会、 司法局、人社局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园区成立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积极打造“一体化”法律服务模式。下一步,马尾法院将完善与劳动仲裁、工会等职能部门沟通联动机制,依托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持续深化劳动争议“一二三工作法”,进一步拓展“园区枫桥”工作模式,让“园区枫桥”成为广大劳动者的“连心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