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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促和解 案件快执结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2日电(范丹 范立新)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快执快结一起借贷纠纷案,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周某于2003年1月11日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夏某借款3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按20‰计算,周某收到借款后未支付利息。2006年6月1日,周某的叔叔代周某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因尚欠利息24400元,其叔叔便以周某的名义向夏某出具《欠条》一份,主要载明:今欠到夏某利息24400元,还款时间大约在4个月左右。周某在上述《欠条》上签字确认。因周某至今未支付上述欠款,经夏某多次催讨未果,引起纠纷。宁化法院判决周某支付夏某欠款24400元。判决书生效后,周某未主动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夏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网络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周某也不见踪影,致案件“搁浅”。1月26日,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周某已返家,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被执行人周某拘传回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执行法官向周某阐明法理并说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周某称自己经济来源依靠打零工,暂无能力偿还债务,请求分期偿还债务。经了解查实,周某生活确有困难,无法一次偿还全部债务,同时申请人表示可以接受分期还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周某承诺于2022年3月1日前归还14400元,于2022年6月25日前归还10000元。至此,该案和解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