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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在永春成立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4日电 福建省首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在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永春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泉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永春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司法助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增进府院生态保护工作联动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11月4日,“永春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暨“永春法院桃溪国家湿地公园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在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隆重举行。泉州中院领导郑敏,永春县领导张照绿、周伯祥,永春法院代院长邱新跃以及永春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生态环境局领导,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活动。

  依托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永春法院将与县政府进一步创新湿地生态系统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依法管理、公正审理涉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用途管控等相关案件,促进湿地固碳储碳、保护水源、调蓄洪水等功能有效发挥。通过府院联动以点带面、共同推进永春县生态环境全域全要素一体化综合保护。

  永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邱新跃表示:“生态是永春的最大优势、最美底色,是永春最大的发展潜力。永春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认真回应新时代对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站在新的起点上,创新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协同县政府努力打造全县生态环境资源全域全要素一体化保护新格局,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永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