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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这些公务员和集体,获全国表彰!

  国务院关于表彰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诚履职、努力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朱琴等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等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了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希望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为人民幸福而奋斗是最大幸福。当前,我国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号召,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标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单

  (福建获表彰公务员)

  翁铖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邱卫华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指挥装备处执法船船长

  潘东升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福州市政府原副市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原一级巡视员

  林慧娟(女)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社会保险中心养老失业科科长

  潘进格(女)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黄伟福 福建省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武进 福建省仙游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曾智敏(女) 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党委书记

  张田华 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金华(女) 福建省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科科长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

  (福建获表彰公务员集体)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处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党工委

  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15投诉举报处理指挥中心)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