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 • 正文

上门办委托 三方促和解

  日前,连江法院聚焦老年群体司法保障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便民利民、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上门服务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成功办结一起九旬卧病老人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用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司法担当,守护高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徐某凤已是92岁高龄,常年卧病在床,生活起居依靠家人照料。其与被执行人徐某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徐某祥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老人胜诉权益长期未能兑现。因年事已高、身患疾病,又未委托律师,徐某凤面对执行立案、授权委托等流程力不从心。

  群众急难愁盼,就是执行工作发力方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变“群众上门办”为“法官下沉办”,专程前往老人家中,现场开展强制执行业务指导,逐条释明执行流程、委托权限、法律责任与潜在风险。在确认老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授权后,当场规范完成授权委托手续,为老人足不出户办妥全部执行前置事项。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徐某祥与案外人共有的房产。但案涉房产系共有产权,权属关系复杂,如果简单“一拍了之”,不仅处置周期长、司法成本高,还极易滋生新的权属争议。

  承办法官摒弃机械执行思维,积极寻找最优化解路径。经调查,房产共有人有意受让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份额,申请执行人一方亦同意协商化解纠纷。抓住这一契机,承办法官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共有人三方进行和解,居中斡旋、释法明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由共有人出资205000元受让被执行人的房产共有份额给申请人,被执行人另行向徐某凤支付25000元,本案债务一次性结清。协议签订后,各方积极履约,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案涉债务清偿完毕。

  这起涉老执行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既充分维护老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依法保障房产共有人的正当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网综合 通讯员 吴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