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4日电 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
闽清,素有“中国礼乐文化之乡”美誉,是千年古邑“礼乐联芳”的人文沃土。礼乐和“枫”全流程调解是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深耕礼乐文脉,融汇千年古邑人文底蕴,匠心打造的调解机制。闽清法院秉持“承古礼之序,扬乐和之风,筑无讼之基”理念,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审、判前、判后、执前、执行、信访、救助等审判全流程。
2026年新春开工,闽清法院的干警迅速进入全流程调解状态,用一场场温情的调解,为当事人送上新春的“和谐礼包”。从橙林里的“止讼于初”,到情理里的“止争于审”,再到回访中的“执调融合”——让我们翻开本期礼乐和枫全流程“调解手记”,一同走进调解现场。
橙林里的“止讼于初”——离婚纠纷“橙”心解
“法官,太感谢了!在果园就把事儿了了,一点不耽误管护橙子,心里这块石头也落地了!”被告张某望着春芽萌动的果园,紧握着法官的手。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原告万某到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立案法官在梳理案件材料时发现,案件并无复杂财产或子女抚养争议,核心在于夫妻长期沟通不畅导致的情感对立。进一步了解得知,被告张某是当地橙农,当前正值清园、剪枝的关键农期。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工作导向。”为不影响农时,立案法官在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当即启动“送达+调解”模式,径直将调解服务送到了张某的橙林里。
田埂为席,案卷铺开。一场特殊的调解在送达途中悄然开始。法官没有先讲法条,而是用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听双方倾诉。待情绪平复,再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深入浅出地分析婚姻关系的离合聚散。
调解中,法官既尊重万某离婚的意愿,也体谅张某对今后生活的顾虑,逐一厘清财产分割等事项,寻求务实方案。阳光透过叶隙,橙林沙沙作响,曾经的对立渐渐软化。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平和地解除婚姻关系,在田间的调解笔录上郑重签字。
从送达材料到化解纠纷,变的是节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立案阶段的“止讼于初”,就是在送达中捕捉调解时机,把源头化解做到群众家门口,以贴心的诉讼服务把“如我在诉”落到百姓心坎上。
情理里的“止争于审”——家事纠纷“情”理融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2026年2月23日正月初七,正值春节假期最后一天,闽清法院池园法庭的接待室里,一位风尘仆仆的当事人早早守候在门口。
原告李女士是外地人,趁着春节返乡间隙专程赶来,还未复工就急切地向值班法官反映:“我是外地来的,过两天就要出门务工,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希望法院能尽早处理我的案子,让我安心出去打工。”
这是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李女士与被告张先生于2023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为再婚。原本都渴望重组家庭的温暖,却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因性格差异、家庭琐事不断爆发争吵。两年多的争吵中,夫妻感情逐渐消耗殆尽,最终选择对簿公堂。
考虑到李女士的特殊情况——外地户籍、节后急于返岗,值班法官当即开启“暖心服务”模式,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张先生到庭,当天便组织调解。
调解室里,双方起初针锋相对,被告激动地表示“我不同意离婚,我就算拖着也不让你好过”。值班法官并没有因为春节假期而有所懈怠,而是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释明离婚的法定条件和财产分割规定;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不满和委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情绪,不再针锋相对。最终,双方对自愿离婚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这件困扰双方许久的婚姻冲突,在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便画下圆满句号。
庭前阶段的“止争于审”,就是把调解做在判决之前,把情理融进法理之中,用“暖心服务”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
回访中的“执调融合”——买卖合同“和”为贵
“法官,谢谢你们帮我想办法,企业还能继续转,我心里也不那么慌了。”被执行人陈某声音里带着如释重负的轻快。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4年4月,黄某因陈某拖欠30余万元货款诉至闽清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陈某仅偿还2万余元后便无力继续支付。
案件虽已审结,民事法官并未“一判了之”。判后回访中,法官了解到,陈某在广州经营企业,与黄某本是长期合作伙伴,只因资金链断裂才无力清偿。但其企业仍有经营能力,若能促成和解,既能保障黄某权益,也能让企业“活”下去。
几番沟通下来,法官发现,黄某最在意的并非利息,而是本金尽快回笼。
民事法官将调解的接力棒交到执行法官手中。执行法官一边向陈某释明法律后果,一边抛出分期付款的初步方案。但黄某认为每月还款额太少、周期太长,一口回绝。
“那你最想要的是什么?”法官追问。
“本金还清就行,利息可以不要,但要快。”黄某坦言。
找到突破口!执行法官当即调整方案:免除全部利息,提高月还款额。带着新方案,法官再次联系陈某:“对方已经让步,利息全免,就希望你按月还本金。企业还要经营,这个方案最稳妥。”
多次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黄某同意免除利息、暂不查封企业;陈某按月还款5000元,直至货款结清。
从判后回访的“再回头”,到执行阶段的“反复磨”,一场看似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在民事法官与执行法官的接力调解中,迎来“和为贵”的结局。
“执调融合”,执的是公正,调的是人心,融的是智慧。当30余万元货款化作每月5000元的履约承诺,当强制执行让位于握手言和,法律的温度便在“和”字里悄然绽放。
从橙林里的“止讼于初”,到情理里的“止争于审”,再到回访中的“执调融合”,闽清法院干警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家常话”化解心结,将“礼乐和枫”全流程调解理念融入每一次握手言和之中。
新的一年,闽清法院将继续深耕“礼乐和枫”全流程调解,让公平正义如春风般可感可及,为新闽清建设注入绵延不绝的“法治春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