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5日电(张旭)扫码领福利、做任务赚佣金,看似轻松的“赚钱门路”,实则是电诈分子设下的陷阱。明知资金来源不正,仍有人为高额报酬铤而走险,沦为转移赃款的“工具人”,最终触碰法律红线。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涉案团伙成员分工协作转移诈骗资金,悉数获刑。
2024年底,王某在快递箱内发现了一张扫码领取福利礼包的卡片,扫码进群后,他参与群中的“音乐点播任务”并顺利拿到佣金。尝到甜头的王某对群内任务深信不疑,在群管理员诱导下,他充值押金升级会员,试图获取更高奖励。
不料押金刚转出,管理员便以“操作失误”为由,要求王某再充值五倍押金才能提现。急于挽回损失的王某慌了神,按要求将数万元现金装入行李箱送至指定地点。
另外一头,张某某、余某某先与上线对接,收到“拿现”通知后前往该地点取走现金,随后通过黄某某对接韦某某将其兑换成虚拟币转移给上家。
2025年3月底,张某某、余某某、黄某某、韦某某四人团伙落网。直到民警上门,王某方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早已掉入诈骗圈套。
经公安机关查证,先后有多名被害人因购买彩票、刷单返利、充值退费需认证刷单等名义被诈骗。该团伙多次为电诈份子转移资金,涉案金额共计1068542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等四人明知涉案资金为犯罪所得,仍实施提取、转移行为,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四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法院依法对其分别判处刑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