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与永春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绿色金融支持永春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以一套务实创新的金融“组合拳”,精准破解生态资源“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的核心瓶颈,为永春县扎实推进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面打通“两山”转化通道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政策工具引领绿色融资
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升级等生态发展项目,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正外部性强等特点,单纯依靠市场信贷往往面临融资成本较高、期限匹配不足、银行积极性有限的瓶颈。《行动方案》突出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绿色领域的精准支持。其中,明确将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库,并设立总额5亿元的支农支小再贷款专项额度,定向、精准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的绿色项目,额度将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确保资金持续供给。同时,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重点生态项目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融资。此外,通过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并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逐步形成“央行工具引导、市场资金参与、风险机制护航”的多元融资保障体系,激发市场投资绿色产业的热情。
创新生态权益金融化路径
永春县拥有丰富的森林、碳汇、水权等生态资源,但其经济价值长期“沉睡”,缺乏被金融机构广泛认可的标准化抵质押物和估值方法,导致生态经营主体难以获得传统信贷支持。针对这一困境,《行动方案》重点推进生态资源权益的价值发现与金融转化,着力深化“福林票(永春绿票)”质押融资创新,完善其发行、评估、登记、流转全流程,使其成为可交易、可质押的“硬通货”。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林业碳汇、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等各类生态资产权益,纳入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开发“VEP生态价值贷”等专属产品。方案还鼓励金融机构依据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开发适合永春地域特点的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放与生态绩效挂钩的贷款。这些举措的核心,在于为无形的生态价值建立市场化的“定价尺”和“抵押凭据”,从而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关键环节。
构建核算体系与市场支撑
由于生态产品价值缺乏统一核算标准,市场交易平台和处置机制也不健全,导致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往往面临价值评估无据、风险缓释无门的顾虑,制约了金融产品的规模化推广。《行动方案》着力夯实金融支持的基础设施与制度保障,提出建立县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与标准体系,通过定期发布核算结果,为金融评估提供科学、权威的价值参照,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产品“值多少钱”的问题。同时,强化生态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功能,并探索设立闽台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方案还提出,可探索建立生态资产收储处置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缓冲与退出渠道,增强市场信心,确保绿色金融的支持行稳致远。
通过以上三方面硬核举措的系统化设计,该行动方案为永春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描绘了一条清晰的“金融化”路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金融创新服务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不仅有助于本地绿色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也为同类型地区探索“两山”转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改革样本。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德化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