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6日电(陈明 陈晓霞)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2025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的通知》,永泰法院《司法护航生态价值法治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入选“特色微创新”类优秀案例,系自评选以来全省唯一入选法院。
近年来,永泰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民法典“绿色原则”,立足永泰优越的生态环境资源,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全方位助力永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产业优化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变现,推进“两山”转化通道建设,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以生态环境高颜值实现经济高价值,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府院联动司法赋能,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联合市中院、县政府设立“司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永泰)实践基地”,签订《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治理、融合发展。与永泰农信联社签订《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法银联动合作备忘录》,构建新型“法银”联动合作关系,建立绿色金融司法信息沟通协作、绿色金融司法协同、绿色金融纠纷诉调融合等机制,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助力解决农民在农业发展中资金借贷的法律问题,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促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五级代表特约监督,共绘乡村振兴美好“丰”景。紧密结合全国两会上永泰籍代表提出的关于油茶产业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全省首创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设立“山茶油司法服务保障示范基地”“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点”,聘用五级人大代表为“生态司法保护特约监督员”,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聚焦油茶、李梅等重点支柱,构建完善“下沉式”司法服务网络,为产业集群协同发展和创新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得以实现。
三是创新司法保护模式,增值林业资源绿色价值。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在县林业局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点、联络室,福建省内首推“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为全县古树名木投保财产损失险;探索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碳汇新路径,建立“林长+院长”协作机制,签署“司法+林业碳汇”备忘录,联动推出“蓝绿双碳”山海协作模式,通过“福碳”交易市场购买并核销“福碳”产品;全市率先出台《司法护航“三茶”融合发展十项措施》,设立司法保护联络点,以司法手段增值绿色自然资本,厚植生态产品价值。
四是构建多方共治网络,助推生态文态价值转化。设立全国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和“古庄寨保护法官工作室”,联合建立全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司法、社会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出台《实施意见》13条,推动为18座省保以上古庄寨投保“财产综合险”;一体推进大樟溪开发、利用、保护,设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为大樟溪流域投保“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助力保护南水北调“一闸三线”工程优质水源地;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联合福州中院与藤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署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设立联络点,守护绿色文旅发展,吸引八方来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