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17日电(赵逍)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闽侯法院深耕涉少审判工作,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深化拓展春芽计划3.0版品牌建设。坚持党建引领,通过积极探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审判理念,搭建“社会支持+司法保护+院校联动+家庭干预+网络服务”五大保护体系,打造“少年司法专业化+合适成年人参与+志愿义工服务+判后回访帮教+调查分析研判+法治宣传教育+审判特殊管理+特色品牌创建”等N项工作机制,构筑起“1+5+N”司法护航未成年成长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保护屏障。2025年7月,闽侯法院《党建引领“1+5+N”机制,奏响护未成长“三部曲”》入选福州市新时代机关党建“新、活、实”优秀案例。
打造“党建+高质审判”主阵地
弹好权益保障前奏曲
“孩子的成长不能等,每一份责任都要落到实处。”在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中,郑某与王某生育一子小宁(化名),因双方就小宁的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郑某诉至法院。经审理,闽侯法院综合证据判决王某支付抚养费。然而案件生效后,法官在开展案后回访时发现王某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并疏于对小宁的陪伴教育。“生而不养是对子女的失德,为人父母就应当负担起抚养和引导的父母之责。”承办法官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与郑某共同承担监护责任。
闽侯法院构建“党支部书记牵头、班子成员分工、党员法官主责”的三梯度责任体系,选任3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党员法官组建党员涉少审判团队。妥善审理涉少民事案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同时以家庭教育指导令为样本,督促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深入推广围桌审判模式,落实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封存犯罪记录、判后回访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坚决守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2024年以来,共调解涉少民事案件158件,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14件。
织密“党建+法治教育”保护网
共谱综合保护协奏曲
“原来法袍穿在身上,心里装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呀!”在闽侯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中,闽侯县荆溪港头小学的学生们穿上法袍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在庄严的审判席上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孩子们稚嫩的脸上写满认真。这是闽侯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的生动写照。
在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的路上,闽侯法院从未停下脚步。从廷坪乡工作站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到“携手‘童’行”系列活动,聚焦普法宣传、心理健康、特殊群体帮扶、法治教育创新、家庭教育五大行动的春芽计划3.0版已成为未成年人的“暖心港湾”,被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点赞。闽侯法院还选派党员骨干担任3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行“学校点单、法官配送”模式。2024年以来开展“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活动20余场,联合福州高新区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讲座30余次。
凝聚“党建+协同保护”向心力
齐鸣长效关爱“进行曲”
“谢谢法官,这件事终于圆满解决了,我们以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在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纠纷中,未成年人小志(化名)骑行自行车时与叶某碰撞导致叶某十级伤残,双方因24万余元赔偿款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依托“茉莉姐姐”两中心一室,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一边拆解赔偿金额算清“责任账”,一边从情理出发纾解双方心结,最终双方以小志及其父母向叶某赔偿15万元达成调解。“安全意识要从小教起,监护责任更不能缺位。”调解后,法官又对小志和他的父母开展了安全教育,让小志的父母引以为鉴,避免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这起案件的解决,是法院跨界协同的缩影。闽侯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借助党建共建等形式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合县妇联成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福州大学城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室并开设心理驿站。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开展案后回访、联合调解等活动20余次,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闽侯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建特色品牌创建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1+5+N”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努力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司法保护效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保护堡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