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4日电 (钟欣)4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举行,福州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司法行政系统代表、民众及志愿者约100人参会。

活动上,福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钢发表致辞,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的成果。
近年来,福州市以“三聚焦三构建”推进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聚焦组织机构建设,成立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内设处室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多元协作联动,构建规范体系。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工作专家库及联络员制度,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机制;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福州市社区矫正奖惩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社区矫正奖惩工作、统一执行尺度;联合福州市公安局建立常态化信息化核查机制,每月全面排查比对交通出行、宾馆住宿、人像信息等,合力打击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是聚焦基础保障体系,构建坚实支撑。开展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福州市社区矫正中心基本完成了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平均面积超过800㎡;联合福州市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标准,将全市社区矫正经费年人均标准提高至3000元,为全省最高;明确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参照福州市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推动提高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1.8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且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现场通过文艺演出、互动体验、普法宣传等形式,生动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在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会融入、平安建设等方面的成效。
据悉,本次宣传月以“依法矫正五周年共创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将通过集中宣传、主题宣讲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携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