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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调解续亲情:夕阳下的团圆与和解

  年近七旬的王老先生,紧握着手中那份还带着余温的民事调解书和生效证明,在承办法官曾琦和几位久未团聚的兄弟姐妹的簇拥下,笑容满面地走出了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夕阳的金辉透过窗户,洒在老人舒展的眉宇间。这温馨的一幕,标志着一起困扰王家二十余年的房产继承纠纷在台江法院的倾情调解下圆满化解,破碎的亲情得以重续。

  这场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王老先生的母亲黄老太太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后来该房产被征迁,置换了新的房屋,却因种种原因迟迟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直到近期,王老先生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才因继承人情况复杂、材料不全而受阻。无奈之下,他只得诉至台江法院寻求帮助。

  承办法官曾琦接收案件后,敏锐地发现王老先生提交的材料未能完整反映黄老太太所有继承人的情况。经询问,王老先生表示母亲共有五个子女,但大哥王老大和四弟王老四已去世多年;弟弟王老四去世时尚年轻,未婚无子女。而他自己和大哥王老大的子女,也因长期疏于联系,几乎断了往来。

  继承人身份不明,案件便无从着手。为了厘清这复杂的家族脉络,曾琦法官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她前往黄老太太生前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底档,走访民政局、档案馆等相关部门。经过一番努力,黄老太太其他子女的情况基本厘清。然而,一个关键谜团横亘眼前:王老四当年英年早逝,档案中未能查询到其婚姻登记记录,他是否还有其他潜在继承人?这直接关系到房产的最终分配,成为案件推进的最大障碍。

  为了确保正确、高效地推进案件审理进程,曾琦法官充分发挥“法院+社区”联动解纷机制,主动联系黄老太太生前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大力协助下,她多次深入社区走访,查阅尘封的社区资料,并多方寻访当年熟悉黄家情况的左邻右舍。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细致查证,最终确认了王老四当年确系未婚未育,因意外事故不幸离世的关键事实。

  当所有法律事实厘清后,曾琦法官开始逐一联系黄老太太健在的继承人,征询他们对案涉房屋归属的意见。然而,沟通之路并非坦途。各方当事人反应冷淡,多以各种理由回避或推脱,亲情的淡漠让调解前景蒙上阴影。凭借多年家事审判经验,曾琦法官意识到,此案事实虽已清晰,但若简单一判了之,冰冷的判决书很可能让本就淡漠的亲情雪上加霜,彻底撕裂修复的可能,更不利于王老先生这位老年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实现,遂决定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她一次次拨通电话,耐心倾听每个人的想法、顾虑甚至抱怨;将当事人陆续请到法院,在调解室里营造“拉家常”的轻松氛围。曾琦法官巧妙地引导着王老先生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共同回忆童年时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温馨往事,拾起那些被岁月遗忘却深藏心底的亲情碎片。她设身处地分析利弊,既讲明法定继承的权利义务,又强调血脉相连的珍贵与和解带来的长远安宁。法官的真诚、耐心与智慧如同春风化雨,渐渐浸润了当事人干涸的心田。很快,包括王老大两位子女在内的各方当事人,都纷纷表示愿意放弃自己应得的继承份额,无偿赠与给王老先生。同时,王老先生的小妹动情地说道:“当年征迁换房,面积差的补缴款确实是二哥出的,这房子理应由二哥继承,我愿意配合办手续!”

  签订调解协议的时刻,恰逢傍晚时分。温暖的夕阳透过窗帘缝隙,柔和地洒在调解室的桌面上,仿佛为这久违的重聚镀上了温暖的金边。许久未能“团圆”的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往事的点滴在交流中重现温度,疏离感在笑声中逐渐消散。在曾琦法官欣慰的注视下,他们有说有笑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困扰王老先生家族二十余年的房产继承难题,终于在这一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台江法院不断加强老年群体权益保障司法保护力度,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为老年群体参与诉讼提供便利与保障,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调解先行”,力争做到涉老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聚焦老年群体多发易发矛盾纠纷问题,持续开展老年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进一步做优做实做强涉老家事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打好法治“组合拳”,精心守护“夕阳红”,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乐”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台江法院: 曾琦、吴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