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当下,乡村文旅产业正成为激活乡村经济的新引擎。然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却可能成为阻碍乡村振兴的“绊脚石”。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村居法官+”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辖区内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股权纠纷,为乡村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注入了司法力量。
据悉,位于长汀县某镇的一家农业公司,原本是当地乡村振兴的重点企业,主要经营农场生意,并承接了部分乡村振兴文旅项目,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村民就业有着重要意义。吕某与兰某作为公司的股东,曾一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奋斗。但在2023年,双方因经营权归属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为了公司的良性运转,经过艰难的协商,吕某、兰某及其他股东最终达成协议,各股东同意将自己名下的股份作价转至吕某名下,由吕某全权经营公司。随后,各股东也陆续办理了股权转移登记。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2023年12月,由于吕某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股权的价款,兰某情绪激动之下,采取了阻止吕某经营公司的措施。兰某的这一举动,使得公司的日常经营陷入了混乱,公司承接的乡村振兴部分文旅项目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文旅项目的停滞,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对当地乡村振兴的整体规划和发展进度造成了阻碍。
长汀法院村居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深入乡村,通过实地走访,与公司员工、周边村民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矛盾焦点。在充分掌握情况后,一场“村居法官+”的联合调解工作拉开了帷幕。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严重。吕某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价款;而兰某则坚持要求吕某必须按时履行约定。面对这种僵局,村居法官充分发挥纠纷疏导职能,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不满,给予他们情绪宣泄的空间,同时积极引导双方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
法官向吕某分析了拒不支付价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向兰某说明,矛盾持续激化,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让公司陷入更大的困境,最终损害双方的利益。在村居法官、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对股价款支付及转让时未约定明确事项再次进行了确认,并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均按照司法确认的内容积极履行各自义务。农业公司很快恢复了正常运转,其承接的乡村振兴部分文旅项目也得以正常开展,再次焕发出蓬勃的生机。
这起股权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长汀法院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深化“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做法。通过加强与基层组织、调解机构等各方的协作,借助各种解纷力量多元化解纠纷,真正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长汀县乡村农业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司法的阳光温暖乡村的每一个角落。(长汀法院:兰金榜 黄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