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0日电(黄健涌)“您好,我们是福安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现与您核对身份情况。”日前,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叩开被执行人高某的家门,对正打算睡回笼觉的高某依法进行拘传。伴随7000余元执行案款到位,这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5年,高某因拖欠安徽男子李某7000元借款被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电话催还时,高某以没有能力还款为由拒不还款,并直接挂断电话。案件线下财产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从周边群众口中获悉,某中学路口卖七层糕的摊贩近期只收取现金,且年龄等特征与高某相符。
执行法官遂进一步通过走访周边商户、对比监控等方式,确认该摊贩即为躲债的高某,并顺藤摸瓜确认了其现居住地址。前不久,执行团队精准出击,在高某处所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法院,高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高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训诫,严肃告知高某若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听到欠钱不还还要被拘留,高某的态度立刻软化,立即联系家属清偿了借款本金及迟延履行利息共计7200余元。
近年来,福安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加强对小额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累计拘传小额案件被执行人40余人,执行完毕小额案件20余件。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守护群众权益,办好执行“小案件”,彰显为民“大情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