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翻山越岭为民生 长汀法院“流动法庭”驱车两小时调解追薪案

  蜿蜒的山路,崎岖的弯道,闽西山区的四月,暖风和煦。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大同人民法庭庭长邱雄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驱车两个小时,从长汀县城出发,跨越县界,来到上杭县才溪镇,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流动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五年的劳务费纠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五年追薪路:八旬老人与血汗钱的漫长纠葛

  2019年,原告兰某在长汀县三洲镇为被告曹某提供某工程的挡土墙混泥土浇倒劳务。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劳务费应在工程完工后一星期内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据实结算。然而,工程完工后,劳务报酬却迟迟未能兑现。兰某多次催讨,但因曹某经济困难,一直未能如愿。无奈之下,兰某向长汀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审理过程中,邱雄了解到被告曹某已是80岁高龄,且居住在上杭县才溪镇的偏远山村,出行极为不便。

  “老人家腿脚不便,我们就多跑几步,让他在家里就可以解决纠纷。”邱雄在庭务会上坚定地说道。于是,一场跨越县城的“上门调解”之旅就此展开。

  八仙桌前的调解:法理与情理的交融

  长汀与上杭同饮一条汀江水,浓郁的客家文化浸润着这两片同宗同脉的土地。在曹某家的八仙桌前,为拉近双方的感情,邱雄用亲切的客家方言开启了调解工作。

  “不是非要为难老人,但工钱是我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我有一家老小要养,实在没办法。”调解过程中兰某坦言道。

  “我迟迟未收到工程款,一时真的拿不出钱,要到今年10月份才会有钱支付给工人。”曹某也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面对双方的诉求,邱雄耐心倾听,细致入微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他既向曹某阐明了拖欠劳务费的法律责任,又向兰某说明曹某的实际困难,寻求双方的理解。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兰某同意曹某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付清此款。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地按下手印,这场持续五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司法温度暖民心:山歌余韵里的为民情怀

  “法官上门解纠纷,情理法理都分明……”当警车缓缓驶离才溪镇时,耳后传来悠扬的客家山歌,只见曹某站在自家晒谷坪上,久久挥手送别。

  “我们翻越的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山,更是群众心中的‘法治高山’。”望着已年过八旬还在工地上讨生活的曹某,邱雄感慨道。

  这场跨越县城的深山跋涉,不仅是一次司法实践,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堂。它不仅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更温暖了民心。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这样的“流动法庭”意义非凡。

  返程的路上骄阳正艳,在这片有着“客家首府”之称的闽西大地上,巡回审判的车轮仍在滚滚向前,承载着司法的温度,驶向一个个需要法治阳光的地方,让法治的种子在客家乡土生根发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长汀法院:黄颖娴 邓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