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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共治!法检携手共护罗源湾生态之美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0日电(尤巧楠)罗源湾位于福建省沿海东北部,闽江口以北约50公里,由罗源县鉴江半岛和连江县黄岐半岛合抱而成,湾内屿礁罗列,海潮吞吐,海域面积达240平方公里,海岸线曲折,浅海滩涂广,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协作,严厉打击破坏海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推动环罗源湾陆海统筹治理,构建“司法审判+检察监督”一体化的环罗源湾海域生态保护格局,打造生态优美、经济繁荣的美丽海湾,4月1日,连江法院、连江检察院、罗源法院、罗源检察院四家司法单位联合启动环罗源湾海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为深入了解罗源湾海域生态保护实际情况,两地法检单位干警共同乘船巡护,实地察看了罗源湾海域环境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司法协作发力方向。

  随后,连江、罗源“两地四院”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重点围绕近年来在环罗源湾海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进一步加强两地司法协作交换了意见。会上,连江法院、连江检察院、罗源法院、罗源检察院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环罗源湾海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司法协作的重点任务、协作机制、各单位职责分工等,切实打破地域限制,整合优势资源,通过以“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联动为核心,实现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全链条司法保护协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司法履职,为环罗源湾海域全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连江法院将紧紧围绕福州市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目标,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探索跨域协同、全域共治工作模式,积极打造“一江一湾一片海”的“大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助力闽江口、敖江流域、环罗源湾及环马祖澳海区等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促推蓝碳替代性修复生态司法应用,推动海洋经济不断向更广更深处发展,为“海上福州”建设贡献生态审判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