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各地将迎来祭扫小高峰野外用火和祭扫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森林防火区内,我们提倡低碳、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让文明祭扫更“清明”
晋江市·金井镇埔宅村
2024年4月2日上午,晋江市金井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金井镇埔宅村清沟自然村一山上,有人扫墓时烧金纸,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报警后,金井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查获正在墓前烧金纸祭祀的杨某。随后,杨某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晋江市·深沪镇首峰村
2024年4月2日上午,晋江市深沪镇在首峰村墓区巡查中,发现施某和林某无视政府“禁火令”,在墓区点火焚烧杂草、焚烧金纸,被深沪派出所当场查获。
施某和林某的行为违反《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深沪镇派出所依法对施某和林某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晋江市·紫帽镇
2024年3月27日8时许,晋江市紫帽镇某村王某某在紫溪水库“龟山”边将杂草、枯枝点燃。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案件进行侦办,王某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处以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晋江市·英林镇嘉排村
2024年3月27日10时许,晋江市英林镇政府消防中队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嘉排村新岑张有人在野外焚烧杂草,中队将有关情况通报英林派出所。英林派出所接报后,在嘉排村新岑张查获在田地附近焚烧坟头杂草的嫌疑人许某。
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英林派出所决定对许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