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2日电 (邓琳)2月7日,三明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此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金融监管分局、人行三明市分行共同出台全省首份《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工作指引》,创新成立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为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搬迁至三明法务区,并升级设立为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
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始终坚持公正原则和公益导向,依据工作指引要求,规范、有序开展金融纠纷调处工作,着力打造自愿中立、规范专业、高效便捷、公益友好的三明模式。
该中心前端以催收管理不断压实金融机构自主催收责任,中端构建“调解组织诉前调解+金融案件执前督促”解纷模式,末端完善金融纠纷“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前端源头治理、中端多元解纷、末端高效审判的分层过滤模式,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为涉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成本低、效率高、服务优的解纷选择,促进金融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该中心通过规范催收、调解优先、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模式,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高效集中处置金融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