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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家庭教育指导” 浦城法院携手护“未”成长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6日电(何雅婷 张霞)“法官您好,我愿意立即向原告支付赔偿款……”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水南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涉7名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有效避免激化双方矛盾,真正实现止纷于“源”、化诉于“根”。

  据了解,未成年人龚某、谢某等6人在烧烤店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对张某实施殴打,导致张某受伤入院治疗。经鉴定,张某损伤属于轻微伤。因赔偿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龚某等6人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案件受理后,水南法庭家事法官考虑到本案纠纷由多名未成年人打架引发,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决定将本案委派给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认真查阅案发时派出所出警记录和调查笔录,通过研判分析,精准把握双方的争议焦点和诉求,当即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积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并组织了多轮“背靠背”的协商调解,待案件具备初步的调解条件后,调解员将各方召集至水南法庭詹红荔工作室内,与家事法官共同开展调解。

  工作室内,家事法官针对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数额标准等问题,耐心地向当事人说明相关责任承担义务和赔偿义务,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调解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家长们分析利弊,引导家长们站在孩子成长角度理性处理问题。

  经过3个小时的悉心劝解与引导,各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兑现,张某同意向法院撤诉,申请不予立案,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实现了办案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得知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都存在着家庭教育缺失或者家庭教育不当的情况,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当即对涉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涉案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

  “法官,通过这个事情,我们也认识到自己有很大的责任,我们以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认真履行作为家长的责任……”接到《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家长表示。

  法官表示,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起点和关键,父母应当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节课”,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下一步,浦城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打造“法护家安”家事少年审判品牌,深入推进“家事法官+特邀调解员+基层治理组织”模式,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加强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