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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银行让利率,民企得红利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日电 为推动国家支持民营企业政策“红利”在基层落实落细,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集中让利月”活动。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集中让利月”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数据显示,三明辖内银行业机构对新发放民营企业年化利率从前9个月的4.41%下降到让利月当月的3.95%,为民营企业年化让利3861万元,推动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相应从9月份当月的76.15亿元提高到让利月当月的82.15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三级调研员廖美珍介绍,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做好民营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敢贷、能贷、愿贷的长效机制,设置民营企业的年度服务目标,增加民营企业融资的考核权重,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提高服务效率。

  廖美珍表示,将在前期已经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力度,重点开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三项行动。

  第一项是“扩面行动”。指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扩大服务覆盖面,使民营企业享受更多的“金融暖阳”。引导通过增加民营企业融资的考核权重、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创新金融产品等方式,实现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同时,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等领域民营企业倾斜,重点拓展民营企业首贷户和信用贷,运用科技手段打破“信息孤岛”,利用大数据手段整合民营企业多维数据,让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更多的数据活起来、用起来,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第二项是“阳光行动”。重点在降低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采取打击不合规贷款中介等方式,减少贷款隐性成本,并通过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广无还本续贷、探索自评估、免评估、线上评估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第三项是“亮剑行动”。利用智能监管系统,开发“费e查”费率智能检查工具,重点查处延迟支付、以贷转存、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借贷搭售、违规转嫁收费等各类变相推高融资成本的违规行为。同时,开展落实民营金融政策落地专项排查,全面梳理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规定,制定专项排查项目体系,通过现场核查、企业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排查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防止业务实践中“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人为对民营企业提出不合理授信条件等不良行为,切实提升服务实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