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日电(肖燕梅 熊亿萍)“谢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等了六年终于拿到证了。”拿到产权证的当事人对法官高效解纷连连称赞。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在诉前快速、高效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15年,原告王某向被告明溪县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明溪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7年7月12日,在办理交房手续后,根据合同要求明溪某公司应于三个月内给予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该公司拖延至今都未予以办理。原告王某向明溪县住建局了解到明溪某公司已经具备办证条件,2023年8月22日,王某将明溪某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随即与明溪某公司取得联系,在核实具体情况后,耐心向其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明溪某公司与王某达成和解,并协助王某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办理房产证涉及民生,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明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推进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诉讼增加,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