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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除冻结 企业重焕生机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6日电(邓浩杰 胡溪)“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的公司终于能正常生产经营了。”日前,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案件经办法官以及执行法官送来锦旗。

  今年9月初,某保理公司以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存在保理合同纠纷为由申请保全建筑工程公司的银行账户,新罗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对建筑工程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

  据悉,在2021年,某建筑工程公司将自身在龙岩某工地的应收账款作价400多万元转让给保理人某保理公司。但在2023年应收账款到期后,因双方对给付金额存在争议,某建筑工程公司并未按期将款项给付某保理公司,双方发生保理合同纠纷。

  9月底,某建筑工程公司主动向新罗法院提出反担保申请,并通报了企业经营相关情况,由于账户被冻结,已经影响到企业基本运行周转,使其无法进行招投标等一系列正常活动,企业已经无法正常进行。“在收到该建筑公司的申请后,我们立即前往该企业了解情况。”案件经办法官说。经办法官与执行法官实地走访某建筑工程公司,详细了解该企业经营状况,主动与某保理公司沟通协调,在考虑到该建筑工程公司经营确实困难,为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同意了某建筑公司的反担保申请。最终,在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法院打入足额保证金的当天,即做出裁定解除被保全企业的银行账户。

  新罗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及时归还被告人合法,且符合归还条件的财产。进一步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及时审查被告人或案外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提出的异议。尽量降低审执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杜绝办了案件,垮了企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