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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与共 为山水而“盟”——记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1日电(许锦艺 陈慕伟)9月12日,位于武夷山麓的朱子故里南平市建阳区,迎来了近80位来自最高法院,国家林草局,首批国家公园所在省份的10家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辖区中基层法院和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等单位代表,以及全国、福建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学者。

  他们,为何而来,来而何为,又何以为之?

  缘起:“大生态”理念 “一盘棋”格局

  时针回拨。从2013年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至今,国家公园已经走过非凡十年,成为美丽中国最亮丽的名片。

  统筹保护与发展,南平法院双向发力:

  两级法院落实重点生态区位保护要求,严惩涉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五年来审结涉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其周边区域一审刑事案件1128件、判处1219人,用最严法治守护武夷青绿;

  在发展端,南平法院也“碳”索不止,办结全国首例“碳汇”认购案、首例碳排放权执行案,发布服务保障“三茶”融合发展12条举措,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司法研究与协同保障中心....。。一系列的举措,为拓宽“两山”转化路径贡献着司法智慧。

  “国家公园建设是‘国之大者’,我们一定要视之为己任。”南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多次强调,要树立“大生态”理念,构建全方位协作格局,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和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的建设。

  “大生态”理念带动“一盘棋”格局,南平法院步履铿锵。2021年6月,南平中院挂牌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巡回审判法庭,建阳、邵武、武夷山、光泽四地法院同步揭牌巡回审判点,以围合之势形成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圈。

  2021年11月,福建高院与南平法院联合打造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并指导武夷山法院设立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三级法院勠力同心,为武夷山国家公园提供更加专门专业的司法保护。

  2022年5月,南平中院与武夷山、光泽、建阳、邵武四地法院组建“1+4”法院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领导小组,在南平辖区内进一步打造全方位、深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一年多来,南平“1+4”法院参与专项巡查10余次、发现问题5件次,化解国家公园内涉生态纠纷15件,设立1个巡回审判法庭、4个巡回审判点,累积开展宣传活动8场次,组织招募生态技术调查官13名。

  初探:武夷两麓 司法一心

  武夷山国家公园横跨福建、江西两省,地处南平、上饶两地五县,山水相依、人文相亲、文脉相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问题就是“靶点”。2022年6月,武夷山法院审结了武夷山国家公园设立后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该案被告人滕某在明知金线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且未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从江西至福建,徒手在岩石上采摘金线兰、草珊瑚、阔叶十大功劳等草药,被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洋庄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最终获得相应刑罚。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及时跟进审判实践才能创新理论研究。案件宣判后带来的思考不止于刑罚本身,更在于国家公园空间范围普遍存在跨省(市、自治区)、跨地区、跨县的情况下,如何探寻系统修复、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的司法协作路径。

  如何变“各自为战”为“共管共治”?武夷两麓,司法一心!在这一问题上,福建与江西两省高院、南平与上饶两地中院和武夷山国家公园所涉五个基层法院,思路不谋而合:携手共建!

  2023年3月22日,由南平中院主办的闽赣“2+2+5”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南平中院、上饶中院关于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意见》正式签署。

  该意见在两省高院指导下,由两地中院和南平市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光泽县以及上饶市铅山县五地法院共同建立,旨在通过签订框架协议,两地法院各扬所长、互学互鉴、创新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区域司法协作发展机制,逐步形成“环境问题联排、矛盾纠纷联调、巡回审判联开、法治宣传联推、工作信息联通、专家资源联享、司法保护联动、亮点品牌联创”的司法协作新格局。

  至此,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责任共同体意识,不仅在南平“1+4”法院内部落地生根,更在闽赣两省法院之间结出花果。

  联盟:友好之约 美美与共

  每一个国家公园,都是中国的符号、世界的珍宝。

  护航国家公园这一“自然瑰宝”,各地法院都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青海法院主动在自然保护区、森林管护地同步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大力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建设。

  四川法院发布相关意见举措,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各地方法院之间在立案、审判、执行方面的工作协调对接。

  吉林法院与黑龙江、辽宁、内蒙古联合签署保护协议,推动实现虎豹公园司法保障全域覆盖。

  海南法院制定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对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案件实现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构建涉雨林案件绿色通道。

  ……

  他山之石,可琢己身之玉。在顶层立法设计仍在推进的过程中,亟需各地法院群策群力、群献群智,建立起国家公园之间的协作框架,助推国家立法、执法协作机制的形成。

  基于此,2023年4月,福建高院与南平中院共同发出倡议,号召首批国家公园所在省份的10家高级人民法院、23家中级人民法院、40余家基层人民法院,共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事宜。

  倡议一出,各方响应。9月12日,近80位与会代表从五湖四海,为共同目标而来,一场围绕联盟成立、联盟章程、协作框架和保护宣言以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的研讨随之召开。

  经过与会代表广泛、深入的讨论,《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由青海、西藏、四川、陕西、甘肃、吉林、黑龙江、海南、福建、江西等省、自治区10家高级人民法院及南平中院、福州大学法学院共同签署,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也宣告成立,并一致通过《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章程》,发出《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武夷山)宣言》。

  根据《框架协议》,协作联盟将共建理论支撑、共推实务协作、共促立法保障,着力构建信息联通、机制联建、品牌联创、业务联学、纠纷联调、工作联动体系;协同推进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将司法实践成果上升为国家法律,为国家公园保护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修订、完善贡献集体智慧。

  身处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玉树中院院长班玛吉深感责任重大,“很荣幸能参与、见证此次协作联盟的成立,我们将在上级和兄弟法院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落实联盟协议和章程,努力打造三江源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共同守护好国家公园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此次联盟成立也树立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的协作典范。我们将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绿水青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翔语气坚定。

  作为此次会议的倡议单位和联盟成员,南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态度鲜明的表示:“南平法院始终视武夷山国家公园和‘环带’建设为己任,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格遵守联盟各项决议,真挚诚恳地与大家交流协作,发挥好联盟成员作用,齐心协力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山河无穷,大道满霞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一地之谋,更需注重协同联动,创新司法协作。从南平域内“小协同”,到闽赣省际“中协同”,再到此次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大协同”,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不断完善,助力国家公园成为“好风景”“好经济”“好生活”共融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好样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