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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2日电 8月11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8月3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人/主要负责人:李卫民),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数据质量不高、偏差较大,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第二点第(六)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处以70万元罚款(闽金罚决字〔2023〕1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