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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检察:能动履职 为残疾人依法维权“撑腰”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2日电(徐琳珊)2023年5月21日,我们迎来了第33个全国助残日,今年的主题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支持起诉追索扶养费,还帮我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让我和儿子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黄某饱含感激之情地说到。为全力做好支持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泰宁县检察院近日对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黄某进行回访慰问,了解其工作和生活现状。

  黄某是一位患有严重强直性脊柱炎的妇女,因其丈夫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而向泰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泰宁县检察院在确认该案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提供上门服务,多次到黄某的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和治疗医院调查取证;一方面走访县妇联、残联和民政等多个部门,了解黄某是否符合低保、贫困家庭救助的条件。同时,依托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帮助黄某向司法局申请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了解相关情况后,泰宁县检察院认为黄某在身患残疾、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还要养育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面临极大困难,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对象,遂决定支持其提起诉讼,并首次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多次建议法院为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法院判决生效后,积极跟进执行程序,督促法院查封其丈夫名下财产,为其纾难解困。

  案件虽已办结,检察官始终记挂着黄某的后续情况,时常联系黄某关注其生活需求和心理状况,得知其急需找一份工作后,经常留意周边是否存在适宜黄某的工作,在得知一学校招收一名保洁员后,立即与该学校取得联系,向学校说明情况,为黄某争取了面试机会,解决了工作问题,缓解了其燃眉之急。

  近年来,泰宁检察始终坚持能动履职,在民事行政检察办案中全力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丰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N”办案模式,重点聚焦“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民行检察,为民而行”的办案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