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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来历大额电缆 勿动贪念守正心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1日电(兰燕 林美铃)有人拿着大量带泥的电缆线在夜晚找你,如此特殊的时间、十分可疑的数量、来历不明的属性,你是否会心存怀疑而果断拒绝?

  就有一名心存怀疑但仍存有侥幸心理的收购废品老人不信邪,选择铤而走险收购并转卖,反而助纣为虐成为他人盗窃得来赃物的“帮凶”,触犯法律而免不了“牢狱之灾”。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明知欧某某卖给其的电缆线是盗窃来的,于2021年12月25日晚22时至第二天凌晨期间在闽侯县某镇以19元/斤的价格分三次收购欧某某盗窃来的电力电缆线约600斤,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1500元。后以19.5元/斤的价格卖出,获利人民币300元。涉案电缆线约150米,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6200元。

  可以看到本案中李某某仅为0.5元的差价铤而走险,归根结底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追逐小利的侥幸心理。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追悔不已,表示其文化水平较低,常年以收购废品为生,因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实属懊悔,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始终真诚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裁决,确保今后不再犯。

  但收购废品往往是部分犯罪嫌疑人意图销售犯罪所得的渠道所在,由于缺乏相关规范管理、人员文化素质水平较低、收购人员未有明确资质等常成为销赃市场的“青睐”对象,这一问题不经值得反思,有待相关规范管理,也希望收购废品老人子女对其多加关爱并将相关案例讲述于老人,让老人多“长心”而守“正心”。

  检察官提醒您,面对他人来历不明的物品,应当保持清醒独立的认知,在不明确其权属前明确拒绝接收,面对赃物更不能心存侥幸心理,收购赃物即犯罪所得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理念,保持正直本心,切莫因“蝇头小利”坠入“犯罪深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