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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鞭炮坐动车 被民警拦下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7日电 3月16日,一女子带着600余响的鞭炮准备从云霄动车站坐动车到莆田时,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发现。

  据悉,该女子姓李,福建省诏安县人,因为要去莆田拜神,就携带着600余响鞭炮放在行李中,到云霄动车站乘坐动车,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查出。根据规定,鞭炮属于易燃易爆品,乘坐动车时禁止携带,后民警当场销毁该600余响鞭炮并对李女士进行宣传,依法对其教育放行。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可以携带乘坐动车。此外,礼花弹、烟花、摔炮、拉炮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小朋友喜欢的氢气球都属于易燃易爆品,都不可以携带乘坐动车。希望广大旅客增强自身安全意识,不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以免影响公共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