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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法院诉调对接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8日电(郭梦婷 张芊芊)近日,明溪法院盖洋法庭收到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当事人对盖洋法庭联合枫溪司法所成功化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表示肯定和感谢。

  2019年,被告杨某向原告余某租用自建房,双方约定每月租金900元,共租用14个月,应支付租金12600元。被告杨某仅支付原告余某3个月房租2700元,剩余11个月房租未支付。2021年,被告杨某向原告余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所欠房租金额。余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盖洋法庭收到案件后,经过多番寻找,承办法官与被告杨某取得联系,并与司法所一同前往杨某住所地调解纠纷。在法庭和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余某与杨某就欠款事实、还款时间达成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履行,法庭干警通过一对一的释明讲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明溪法院将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做好诉非联动、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