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9日电(曾雪莲)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在法律的尺度范围内,弘扬关爱帮扶老年人的社会公德,展现了司法的刚性之外柔性的一面。
2013年8月,张某某与某行支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张某某向某行支行贷款330000元用于购买位于连江贵安新天地某单元房产,贷款期限12年。2019年2月起张某某被羁押,后送监服刑。其亲属代付2019年至2020年3月按揭贷款,其后因经济能力有限未再按期还款。
2021年9月,某行支行诉至仓山法院,要求还款付息20余万元,并就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等。因疫情防控中止诉讼,案件至2022年5月恢复审理。审理过程中,张某某委托其配偶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开庭后,张某某补充递交调解申请,承诺将偿还之前拖欠所有借款本息,之后将按合同约定逐月偿还,并承担律师代理费用。某行支行未同意该调解方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虽合法有效,某行支行依约发放贷款,张某多次逾期还贷,构成违约,银行按约确可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并就所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考虑张某某系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经济能力受限,且2020年起全球暴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国民经济受到较大影响,居民收入出现下降,张某某亲属无法再行帮其代还按揭贷款确有客观因素导致,现张某某代理人暨其配偶书面承诺,申请调解,属于积极主动愿意消除违约后果,结合案涉借款期限至2026年3月23日届满,剩余借款期限较短,张某某已66周岁,年龄较大,其亲属愿合力代其偿还拖欠本息,继续按约分期偿还,以避免案涉房产被拍卖偿款,系出于保障张某某刑满释放后的居住条件,为张某某出狱后老有所居,顺利融入社会,积极步入正常生活轨道、安享晚年营造良好条件的情况。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帮扶老年人属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仓山法院全面考量后,对张某某所提出的偿还方案予以照准。但张某某如再次逾期偿还,某行支行有权提前收回剩余全部借款本息,并就案涉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均未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