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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检察院制定意见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日电(宋璐莹)近日,政和县检察院依法对两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林业部门提出应当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承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在前期座谈商讨和案例实践的基础上,政和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林业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由案件(线索)移送与法律监督,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协作机制、信息共享等四部分组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案程序,重点解决不诉案件行政处罚落实难,个案认识不一致等问题,明确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案件,应将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的表现,作为案件处理的考察情节之一,规范检察意见制发、行政处罚落实的相关程序、时间,确保罚当其罪、责罚相当。

  同时,纳入公开听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措施,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培训、个案协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双可咨询等机制,合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