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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法院“四点”出击 优化“办理破产”指标质效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5日电(吴娉婷)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上级法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的新要求,近年来,城厢法院建立健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企业破产审判合力,同时不断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与专业化水平,对标先进,创新举措,积极推动“办理破产”指标取得实效。

  以高效为聚焦点,智慧破产

  在当前智慧法院“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下,同时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需要,城厢法院坚持以信息化开拓破产案件审判新局面,成立全市法院首家网络债权人会议室,引进可视化设备,借助破产案件辅助系统促进破产案件公开、透明、高效。

  同时,邀请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及软件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对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的操作开展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亮点,并建立法院、管理人、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交流群,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平台功能,掌握具体操作,有效发挥平台功能。通过线上办理破产案件,降低债权人参会和会议组织成本,破产费用同比减少69.7%;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无产可破案件审理周期比上半年审结的案件缩减37天。

  以能力为发力点,专业破产

  为依法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为破产法官提供交流平台,8月,商事审判团队编写《破产审判内部指引(一)》,从调研成果、制度创新、经验分享、经典案例四个部分促进破产法官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案件质效。

  城厢法院坚持“走出去,学先进”的方式,强化对标先进,提升法官专业水平。去年3月,我院指派刘明法官前往厦门破产法庭学习一年。

  在今年中院举办的破产业务培训中,刘明法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先进地区的举措及分享一年以来的学习经验,获一致好评,同时他撰写的《破产程序中在建工程续建融资的法律风险及保障措施》一文,荣获“第六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

  以建制为切入点,规范破产

  为规范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商事审判团队于8月编写《破产管理人实务参考》,通过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的使用说明、相关规定、典型案例的介绍等,分享其他优秀管理人的经验,提升破产管理人专业素养及实务操作水平,规范管理人行为。同时,出台《破产管理人工作报告操作指南(建议稿)》,指南中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要求管理人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在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办理过程中,指导管理人追究未出资股东责任,追究未移交账册配合清算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

  为密切管理人与债权人、法院之间的联系,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机制,城厢法院成立全市法院首家管理人工作室及首家破产事务工作室。

  管理人工作室的成立,便于管理人在法院的日常办公,将有助于密切管理人与债权人、法院之间的联系。

  破产事务工作室专门用于破产法官研讨、办理破产案件,为破产法官之间的业务交流,以及法院加强与管理人、债权人、政府部门等沟通提供平台。

  在工作室还特别添置了管理人职责、破产管理人指定流程图、破产管理人报酬确定流程图,在网络债权人会议室粘贴破产清算、和解、重整流程图,以图表形式直观展现破产案件相关流程。

  以公正为着力点,廉洁破产

  集中学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破产审判质量相关文件,严格规范办理破产案件,紧盯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和莆田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的作用,实现每一个破产案件线上办理,促进破产案件流程全公开。

  商事审判团队与督察室共同成立城厢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廉政文化室,初步包括廉政理论教育、审判廉政融合、工作效果三大块内容的展示。

  结合商事审判及破产审判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商事法官的廉洁意识,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廉”动力,严守司法底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