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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出行虽美好,交通安全不可少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5日电(郑弘楠 叶晓雯)金秋飒爽,暖阳正好。随着暑气的渐渐褪去,我们即将迎来伟大祖国73周年华诞!

  国庆七天乐,正是大家走亲访友、外出游玩的好时节,现如今多元化的交通方式也为我们的出行提供许多便利。但是,芗城检察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假期出行虽美好,交通安全不可少,希望朋友们都能够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归来,切莫向以下几位“学习”:

  案例一:一日,蒋某某驾车途经一狭小村道时,与同为驾车的陈某某相遇,因两部车停在村道旁,致使狭小村道变为单行道,挡住了双方的去路。蒋某某就在车上长按喇叭,发泄心中不满,同时也想借此逼停在村道旁的车主现身挪车。陈某某回应蒋某某说路比较小,如果要过去,只能往后倒车。蒋某某不肯,双方互不相让,并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互相扭打,蒋某某打伤陈某某左胸等部位,致陈某某左侧肋骨骨折等损伤,构成了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检察官提醒:因小纠纷动手伤害他人是一笔“双输”的选择,打赢进“监狱”、打输进“医院”,一时的冲动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许只是一次挥拳、一次抬腿,就可以让你追悔莫及。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工作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我们要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去化解,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风气。

  案例二:一日,丁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在新建的三车道公路上,路宽人少,不知不觉放松警惕,车速越来越快,等其视线看到在人行横道行走的李某某时,已避让不及,丁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车头与李某某身体发生刮碰,造成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检察官提醒:古人云“欲速则不达”,速度慢一点,驾驶行为规范一点,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

  国庆长假在即,希望大家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也希望大家能够以上面的案例为戒,牢牢树立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交通意识把文明留在秋色里、让安全常伴你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