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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辆货车存在超限超载出厂情况,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9月6日至9月9日,省安办道路交通营运货车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第三组(简称“省安办第三检查组”)到南安市、晋江市开展营运货车专项执法行动,此次检查采取直奔企业与路面倒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9月7日15时45分,省安办第三检查组在南安市的货源企业福建新豪混凝土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及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

▲检查组在企业实地检查相关记录
▲检查组在企业实地检查相关记录
▲图解:抽查发现,福建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9月5日调度记录表有多辆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图解:抽查发现,福建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9月5日调度记录表有多辆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省安办第三检查组在抽查该公司装载出厂的闽DJ3755、闽CA6880、闽CA6012、闽CA2039等货运车辆时,惊讶地发现这四部货车均存在超限超载出厂情况。

  “这可不行,这些超限超载货车出厂带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必须尽快整改!”省安办第三检查组当即予以及时指出。

  9月8日下午17点20分,省安办第三检查组在晋江市的福建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检查时,同样发现,该公司提供的制度未明确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抽查发现,该公司9月5日调度记录表有多辆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制度内容不明确,会导致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源头装载监管不到位,进而产生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省安办第三检查组态度严厉地说。

  针对上述问题,省安办第三检查组要求当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货运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配置称重计量器具和监控设备,严格规范装载,建立出厂登记台账,严把货车出厂关,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有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省安办第三检查组随即将发现的问题向南安市、晋江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南安市、晋江市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