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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卡帮别人转账?这个少年犯罪了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19日电(曾建芬)用自己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再用手机帮别人网上转账,便可以根据转账金额的千分之一获得高额报酬?你的行为犯罪了。马尾区检察院在办理“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犯罪过程中,发现一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轻松获利,容易被犯罪团伙教唆,轻易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甚至帮忙转账。

  银行卡牵扯电信网络诈骗

  17岁的小彬(化名)本是一家酒店的厨房帮工,为了赚更多的钱换部新手机,2021年8月,在好友小华(化名)的介绍下,先后办理了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作为二级账户接收资金,并根据上家的要求,用手机帮忙转账,后查明小彬的银行卡牵扯电信网络诈骗,共有近100万元的被害人钱款流入小彬银行卡内。在其中一张银行卡被冻结时,小彬明知是违法犯罪的资金,仍然到银行将该卡注销并将卡内余额人民币50665元取走。小彬经民警动员,于2021年12月12日下午15时许在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出赃款人民币800元。

  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小彬提供4张银行卡用于接收并转移犯罪资金,为他人转移网络诈骗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了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部署内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2年5月26日,马尾区检察院召开了小彬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不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人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辩护人到场,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小彬是未成年人,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等情节,系初犯、偶犯,要给小彬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马尾区检察院对小彬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与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司法社工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

  检察官提醒

  随意买卖自己的“两卡”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还有帮忙转账、解冻非法资金等行为,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请大家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勿贪蝇头小利,特别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更容易被骗,要懂法、尊法、守法,莫让人生画上污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