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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开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督促“三联单”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19日电(方圆 林志伟)近日,马尾法院在审理原告吴某某(女)诉被告陈某(男)离婚纠纷一案中,结合巡回调解和到户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为确保该案未成年子女拥有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开出(2022)闽0105民初982-1、982-2、982-3号家庭教育“三联单”。

  一令开向未成年人的父亲、直接抚养人陈某。督促陈某立即戒除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得阻碍未成年人的母亲吴某某按约定探望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后也应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二令开向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祖父祖母。要求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协助陈某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配合未成年人的母亲吴某某按约定探望未成年人。

  三令开向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督促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红光村民委员会依法指导、帮助和监督陈某依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如发现陈某或者共同生活的成年人怠于履行照护、教育、抚养职责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