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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智聚力 提质增效:特邀检察官助理“就位”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31日电(陈定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提升执法司法协作水平和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8月16日,永春县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来自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永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的5名业务骨干被聘任为永春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

  李翔毅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和全院检察干警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祝贺,向各行政机关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任证书。

  就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李翔毅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 提高政治站位 凝聚思想共识。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的重大意义,立足本职、借力借智。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二 发挥专业特长 加强协作配合。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迅速进入角色岗位,最大限度发挥自身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优势,帮助分析、研判、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杂症”,弥补检察工作知识短板,推动相关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三 提供服务保障 严明工作纪律。要建立与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常态化联络和协同研究机制,及时向特邀检察官助理通报检察机关重要情况和重要活动,全力提供工作保障和便利条件,确保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法依规顺利履职。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办案相关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共同维护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与会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纷纷表示,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配合检察官履行好职责,主动发挥各自从事领域的专业优势,推动执法司法共同发展。

  聘任仪式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银团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镇金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明全宣读《关于聘任苏友荐等五位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通知》。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下一步,永春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工作模式,主动为其履职提供有效保障,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相关领域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