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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标会有风险 切莫贪利一场空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8日电(郑田森 胡敏敏)“民间标会操作简单方便、标息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大家都是同村人,你可以百分百放心!”2015年至2021年期间,朱某某在马尾区琅岐镇下岐村通过口口相传的宣传方式,以民间互助会的形式组织4期“标会”,由朱某某充当“会头”,每期标会“会金”为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分每月单标、双标和单月单标、双月双标等方式,于每月的1日和15日进行标会,以此吸收社会公众的巨额资金。经审计,朱某某组织的4期民间互助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716.95万元,并造成44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达641.1万元。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马尾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民间标会是我国民间常见的一种信用融资形式,具有赚取利息与筹措资金的双重功能,通常“会头”以乡缘、地缘、亲缘为纽带,以高回报为诱饵吸纳亲朋好友、同村同乡人员作为“会脚”。这种民间标会完全建议在个人信用的基础上,缺乏有效的监管约束,资金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现实生活中,民间标会因“会头”卷款潜逃、“会脚”标会后拒绝支付“会金”,以致资金链断裂,从而“倒会”的现象时有发生,“会脚”往往血本无归,而“会头”则是涉嫌违法犯罪。

  检察官提醒,需要贷款时,应当选择银行或证监会批准的正规贷款平台!当遇到熟人邀约以民间标会模式融资时,应慎重考虑融资风险,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莫贪图高息便利,谨防互利互惠的“互助会”变成违法犯罪的“害人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