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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2日电(陈铭霞)为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闽清县人民检察院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首届特约监督员,并于8月9日举行聘任仪式。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兆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丽春,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詹秀林,及内设机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王兆俊同志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丽春宣读聘任特约监督员决定,出席会议的院领导为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特约监督员代表姜家荣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特约监督员的荣誉和使命,加强检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建言质量和履职实效。二要找准定位,立足自身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围绕身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多提意见建议。三要密切联系,促进检民沟通,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让群众感受检察工作温度、力度和公信力。四要树好形象,坚持严于修身律己,在监督中正确拿捏好尺度,做到不违规、不越权,维护好自身形象。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代表县检察院向特约监督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特约监督员提出四点殷切期望:

  一是发挥好“监督”作用。加强法律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调研座谈、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对检察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打听案情,不插手案件处理,不踩“底线”,不越“红线”,自觉维护监督者的良好形象。

  二是发挥好“纽带”作用。深入群众,当好检民之间的“联络员”,搭建起更加融洽、便捷的沟通协作桥梁,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及时收集反馈社情民意,把人民群众的要求、批评和建议传递给检察机关,帮助检察机关固强补弱,推进工作。

  三是发挥好“参谋”作用。以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当好解惑答疑的“咨询师”,为检察机关提供精准性、专业性的意见建议,为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使检察机关的工作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民意。

  四是发挥好“宣传”作用。通过亲历性参与检务监督活动、近距离观摩检察办案流程,真切了解检察工作,积极宣传检察工作的新成效和队伍的新气象,帮助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

  陈绍雨检察长指出,县检察院将坚持高标准保障,继续健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支持、配合特约监督员充分履职,并认真听取意见要求,做到深入研究、充分吸收、及时反馈。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县检察院党员政治生活观和12309检察服务大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