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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法院17位干部新岗位任职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31日电 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关于健全优秀干警选拔培养及交流轮岗实施办法》,仓山法院开展干警交流轮岗调整,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激发工作热情和队伍活力。

  5月27日上午,福州市仓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仓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陈雄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对13位同志的任命事项。

  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阮锋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13名新任职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当天下午,仓山法院召开新任职干部廉政暨任前集体谈话专题会议。仓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晓英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聂海峰、新任职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陈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林志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聂海峰组长表示,新任职同志要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掉队、走正路,常怀敬畏权力之心、敬畏责任之心、敬畏法纪之心,强化品德修为锤炼,勇于履责担当作为,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以高标准、严要求不断规范言行,以崭新精神面貌和崭新工作业绩为仓山法院各项工作作出新贡献。

  胡晓英主任强调,新任职干部要奋勇担当,坚持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全力推动仓山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服从安排,珍惜岗位;二要不断学习,提高素质;三要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四要维护团结,促进和谐;五要廉洁自律,干净做事。

  新任职人员依次做表态发言,感谢组织的培养与信任,表明在新的岗位上一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廉洁自律、勇于担当,坚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助”,时刻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铭记于心,为仓山法院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贡献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