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3日电 5月22日,是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是“为所有生命构建共同的未来”。在这个特殊日子来临之际,永春法院联合永春县检察院、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部门开展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周活动。
走进群众生活圈,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在人流量密集的农贸市场周边,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生物多样性普法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就野生金橘能否采摘、野猪践踏农作物能否狩猎等问题进行解答,倡议群众主动举报日常发现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司法宣传手册》《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和主题文化布袋200余份,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走进生物科技企业,共同履行生态担当
在永春某生物科技公司,一株株排列得整整齐齐的植物正吐露着生机,这是该企业对需求量较大的观赏和药用兰科植物进行人工繁殖的半成品。
干警们在系统了解金线莲、蝴蝶兰等植物的品种及栽培技术的同时,也向企业宣传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提醒他们万不可为了经济效益随意采摘野生植物,建议他们发挥龙头作用,影响带动业内其他企业提高保护野生植物的行动自觉,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践行者。
走进自然湿地世界,培育关爱生态意识
在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永春法院联合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和社工机构组织部分小学生开展“研学+普法”活动。
活动中,干警向孩子们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带领他们聆听雨声、流水声与鸡鸭鹅等动物鸣叫声共奏的自然交响乐,观察麦苗、浮萍、黄花菜等植物的生长习性,通过植物寻宝大作战、植物拓印体验等游戏,让孩子们进一步认识和了解植物,加深孩子们对永春生态美的认知,从小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道路就在脚下,应发自内心地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身体力行地爱护环境、敬畏生命。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永春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
一是强化刑罚的威慑作用。三年来审结非法猎捕蟒蛇等珍稀野生动物案件4件5人,审结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案件22件28人,判处罚金167500元,追缴违法所得433003元。
二是注重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积极推行恢复性司法,将生态修复行为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促使责任人积极履行修复义务。发出“补植复绿令”16份,实现“补植复绿”350余亩,收缴生态修复费用11万元。
三是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调机制。依托全省首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暨法官工作室,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促进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对于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法院呼吁:
一、关爱自然、保护环境,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二、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切勿将野生动物当作宠物饲养。
三、不乱捕乱猎,不随意放生外来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和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四、不滥砍滥伐,不盲目引进外来野生植物,不破坏野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积极参与植绿护绿。
五、自觉遵守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主动了解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积极保护森林、湿地、水域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六、勇于监督、敢于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员。
七、积极参与环保宣传和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物多样性知识,传播绿色理念,做大自然的宣传员。(完)